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款引起的利润索赔研究——基于2013清单规范
2016-03-05分类号:TU723
【部门】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河南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北京分院
【摘要】首先,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相关条款进行分析,得出当发包人拖延支付进度款时,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和解除合同。其次,对这两种情况下承包人可索赔的利润进行分类:当暂停施工导致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机会利润;当暂停施工但无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新增利润;当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预期利润。最后,分别给出这三种利润的计算方法,包括计算基数和利润率的确定。
【关键词】进度款 利润索赔 暂停施工 合同解除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72110,71002066)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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