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启发式教学法在高校法律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2016-12-15分类号:G642.4;D90-4
【部门】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高校法律类课程问题启发式教学是以法律问题为中心进行教学,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从而克服了忽视学生为主体地位的注入式教学的弊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满足社会对高校法律人才的需要。
【关键词】高校 问题启发式教学法 法律类课程 教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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