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章程的文化个性——基于欧洲三所大学章程的比较
2016-12-10分类号:G647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摘要】大学章程文化个性可以界定为大学章程在制定与执行中所表征的制度文化特质,狭义上涵盖了民族文化传统、学术文化传统与院校文化传统。以此理论框架分析英、德、法三部大学章程的文本,可发现不同国家的大学章程表现出各自的民族教育特色、学术传统特色与院校历史文化特色诸方面的文化个性,并蕴含自由教育、学术自由和核心竞争力三方面的文化共性。
【关键词】大学章程 文化个性 自由教育 学术自由 核心竞争力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教育学青年课题“大学章程实施动力机制研究:基于制度变迁的视角”(项目编号:CIA130171)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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