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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的义利之辨

分类号:F812.9

【作者】孙建录  蔡鹏飞  
【部门】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摘要】中华传统文化主要以儒家文化为代表,而儒家文化,宋代大儒朱熹是这样认识的:义利之说,乃儒者第一义。所以探讨中华传统文化,第一要义是探讨"义利之说"。而财税,无论从古到今,还是西方文明或东方文明,它都是"义"和"利"的结合体。虽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义",但是儒家义利观的基本精神是不会变的:在任何利益面前首先都考虑到底是合理不合理(即义或不义),合则取,不合则不取。
【关键词】义利之辨  儒家原始的道德体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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