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权配置看跨行政区划税务法院设立
分类号:D926.2;F812.42
【部门】国家行政学院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提出的司法体制与财税体制改革方向,决定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的必要性,税权的配置方向决定了未来跨区域税务法院的目标定位。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在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的财税制度和司法制度将全面深化改革,以实现依法治国。其中,专门法院建设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性措施。从古到今,作为财政收入主要部分的税收,始终处于国家与国民关系的中心地位。建立跨行政区划的税收法院,维护税法统一,保障
【关键词】税务法院 税权 司法体制 财税体制改革 税务机关 行政复议 财税制度 纳税人权利 专门法院 国家税务局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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