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主体法律权利与义务探析
2016-11-05分类号:D922.16;G717
【部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摘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主体不仅仅包括学校与企业,还包括政府主管部门以及学生;按照法治范式分析他们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可以透视各主体权利与义务的性质。法律实证分析校企合作各方主体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层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厘清他们的权责界限,为完善立法提供建议。
【关键词】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 主体 法律权利与义务
【基金】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存在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措施研究”(课题编号:2014-GX-058),主持人:孙玉中
【所属期刊栏目】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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