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治理资金监管机制浅探
2016-09-10分类号:X51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实施近三年了,但雾霾天气的治理成效并不明显。为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5年8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中的审计机关负有监督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合法合规性的职责。为促进雾霾防治资金的有效使用,审计署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审计机关 治理成效 资金监管 环境审计 国家税务总局 车船税 资金审计 三年 治理审计
【基金】河北经贸大学科研项目“河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监管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5KYY07)、河北经贸大学京津冀一体化中心科研项目“河北省雾霾治理资金监管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5ZBXMPY01)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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