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易二阶段视角下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构建
2016-08-10分类号:X196;F832.5;F406.7
【部门】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摘要】基于总量交易机制下的碳排放权交易二阶段视角,将企业持有的碳排放权分为经营性持有和交易性持有两大类,并参照2015年11月19日出台的《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将经营性持有部分分为生产排放和日常排放核算,以期为碳排放核算体系的构建提供一些构想。
【关键词】碳排放权 总量交易机制 分类核算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基于雾霾治理视角的碳减排优化模式与碳审计研究”(15BGL060);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碳披露、碳绩效与市场反应:基于中国情景的研究”(71272237);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资助项目(工商管理学科)(PAPD); 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资助项目(会计学);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碳博弈视角的碳减排路径及相关审计问题研究”(BK20131434)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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