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视野下高校教师分类评聘制度的发展与反思
2016-05-15分类号:G647.2
【部门】上海师范大学人事处
【摘要】罗尔斯的建构主义不仅是特定历史时点上静止的制度结构与各主体间的静态关系,更是主体间反复互动以达到制度"善"的平衡的过程。这一过程以遵循平等和差异原则确立的主体分类为前提,实现从个体"我"到共同体"我们"的转换。我国高校教师评聘制度从集权走向放权,重心从政府到高校,隐含了完善分类体系、建构多元评聘制度的正当性与必然性。
【关键词】建构主义 制度正义 分类评聘 高校教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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