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农民起义再论
2016-12-15分类号:K244
【部门】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
【摘要】宋代农民起义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小规模的抗租抗粮运动或抢米运动,规模稍大的农村中小工商业者起义,以及由富民阶层领导的起义。其中,宋代局部地区所发生的抗租、抗粮及抢米等斗争虽然频繁,但在契约租佃制的约束下,其规模和影响均不是太大;而广大中小工商业者的起义,则是宋代社会经济关系新变化的反映,体现出在商品经济领域内反抗的典型特征;至于宋代乡村富民阶层与官府之间的关系,本就非常复杂,二者既有对抗的一面,亦有妥协的一面,而富民阶层自身所拥有的财富和地位,又使其更多地承担着调节缓和乡村各种矛盾的义务,进而使其成为乡村中的中间层、稳定层,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富民阶层与官府之间的冲突,不至于被扩大。
【关键词】宋代 农民起义 契约租佃制 商品经济 富民阶层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长江大学学报(社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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