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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立法的三个基本点

2016-04-01分类号:G719.2;D922.16

【作者】杨青  
【部门】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摘要】法制化与法治化是现代学徒制应有之义,法制化是法治化的前提条件,立法是法制化的关键举措。准确主体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和严肃法律责任等三方面是现代学徒制立法的基本遵循,即在主体地位上要实现:政府从越位到让位、行业从失位到上位、企业从缺位到正位、学校从错位到归位、学生(家长)从无位到优位的矫正;在动力、整合、激励、控制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构建以行政责任为主,民事和刑事责任为辅的法律责任体系。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  立法  主体定位  运行机制  责任体系
【基金】2015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高职院校人文教育的缺失和回归研究”(2015SJB281),主持人:叶娟; 2016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立法研究”(2016SJD264),主持人:杨青
【所属期刊栏目】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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