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意义与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2016-05-2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摘要】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从2012年1月1日上海市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推行营改增试点算起,历经4年多的区域和行业扩围,全国范围全部行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终于尘埃落定。1994年的税制改革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制框架,但受到当时客观条件的制约,在流转税领域
【关键词】税制改革 房地产业 增值税法 交通运输业 试点改革 生活性 抵扣范围 增值税纳税人 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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