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性文化转制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改进的合理化建议
2016-10-15分类号:F812.42;F275.4
【部门】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聊城大学
【摘要】目前,各地经营性文化转制企业尤其是跨地区经营的经营性文化转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通行的做法是应纳税所得额零申报。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妥当,本文从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税收法律、部门规章的创制程序、性质和使用层级,应纳所得税额调整列报等几个方面提出探讨意见,并提出改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经营性文化转制 企业所得税 免税 政策改进 合理化建议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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