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应该建立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消费者保护)体系
2016-04-15分类号:F832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
【摘要】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大的缺陷之一是金融机构行为风险管理不足,监管部门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不足,工作中造成的被动和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应该建立我国独立的金融业行为监管与消费者保护机构,强化行为监管工作体系,加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
【关键词】行为监管 消费者保护 金融体系 独立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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