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研究
分类号:F812.42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
【摘要】地方税收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是实行分税制的必然结果,是地方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重要保障。我国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以来,以划分税种的方式分别构建了中央和地方税收体系,从收入结构来看,营业税在地方税收构成中占有最重要地位。为完善税收体系、公平税负,2012年开始推行"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营业税税种将不复存在。重新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完善辅助税种,重新构建地方税收体系是税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营改增 收入分配 地方税收体系
【基金】2014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构建地方税体系:改革框架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批准号:2014GXS4D087)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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