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税率与征税环节的改革及其福利效应分析——以烟、酒和成品油为例
2016-09-05分类号:F812.42
【部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 厦门市财政局
【摘要】消费税税率和征税环节的选择一直是我国消费税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本文选取了烟、酒和成品油等消费税中的主要应税项目,利用数理模型测算了其最优税率,模拟了其征税环节,并评价了这些改革的社会福利效应。研究发现:(1)现行的烟、酒和成品油的消费税税率远低于其最优税率,提高其税率有助于增强消费税的纠正负外部性和筹集财政收入的政策导向作用;(2)将烟、酒和成品油的征税环节由生产向批发和零售环节转移有助于抑制烟和酒等从价税率商品的消费,并增加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研究认为消费税的改革效果与政策实施环境息息相关,应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如价税联动、价税分离和税收征管改革,以保证改革效果的充分释放。
【关键词】最优税率 征税环节 社会福利
【基金】中国财政学会(2014)年度招标课题“我国消费税制度改革研究”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