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资源税的负担原则与CGE估算
2016-05-01分类号:F812.42
【部门】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天津财经大学
【摘要】随着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的日益提高,将水资源纳入税收调控范畴逐渐成为各方共识。水资源税应以资源节约为调控目标,可以采取税费共存、从量计征的形式。CGE模型的测算显示,对宏观经济影响程度较小,且能够起到节能减排作用的水资源税税负的合理区间为3%-14%。同时水资源税改革中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法律修订,并对水资源税的纵向与横向收入归属进行协调。
【关键词】水资源税 税负原则 CGE模型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14BJY167)”的阶段性成果; 天津市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培养计划支持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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