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让“隐形”地方债沐浴法治阳光
2016-01-25分类号:F812.5;D922.21
【部门】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
【摘要】历经"十年长跑"和几度博弈反复,才最终呱呱坠地的新预算法,是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程中的里程碑。其中,新预算法为地方政府债务"修明渠、堵暗道"的法律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994年预算法第28条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一规定原则上禁止了地方债的存在,但实际上并未在
【关键词】地方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 现代财政 债务管理 政府举债 政府间财政关系 财税体制改革 分税制体制 财税制度 财政制度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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