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2016-09-1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发展研究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
【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改革正面临两难困境:现行的个人制因公平性不足而亟待改革,但具有公平性优势的家庭制则存在税收非中性、征纳成本较高、税基易缩小等弊端;同时,目前实行家庭制还面临可行性方面的诸多瓶颈与困难。化解上述困境的改革出路为:将引入家庭制、建立个人与家庭混合并存的纳税单位模式作为长期目标,在促使家庭制实施条件不断成熟的基础上,采取渐进方式稳步推进改革,妥善解决好确定家庭纳税地点、减少家庭制负面影响、合理设计税前扣除等问题。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纳税单位 联合申报 税负公平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与促进税收负担合理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CJY098);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招标项目“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国际比较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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