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地产业增值税涉税风险及防范
2016-09-05分类号:F812.42;F299.233.42
【部门】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会计学院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纳入全面"营改增"范围,增值税的财税处理难度远高于营业税,如何准确把握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增值税涉税风险并采取恰当的防范措施,对于房地产企业至关重要。房地产企业应依据最新颁布的财税政策,结合企业的典型业务,分析转让自行开发房地产时地价款的扣除、收取的价外费用、特殊业务未做视同销售处理、进项税额的扣除四个方面的增值税涉税风险,以便有针对性地防范风险。
【关键词】房地产业 增值税 涉税风险 价外费用 视同销售
【基金】北京市属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项目(项目编号:PXM2016-014232-000002);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院级课题项目“重点行业‘营改增’的制度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5YBA05)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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