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根据地的金融体系
2016-07-01分类号:F832.9
【部门】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历史文化研究中心
【摘要】国共合作初期,国民政府虽然改编了红军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及新编第四军,将苏维埃西北办事处改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承认了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的合法性,但却不允许共产党在根据地建立自己的金融机构,发行货币,要求陕甘宁边区政府以国民政府发行的法币作为流通的货币。然而,共产党坚持独立自主的抗战方针,不仅在陕甘宁、华北、华中、华南陆续创建了19个抗日根据地,而且还先后建
【关键词】抗日根据地 陕甘宁边区政府 金融机构 淮北地方银号 国共合作 金融体系 苏维埃国家 晋绥边区 太岳军区 皖中行政公署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