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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银行业的社会责任

2016-11-01分类号:F832.9

【作者】王红曼  
【部门】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是指从1912年袁世凯任总统起,到1927年国民党建立南京政府止,前后不过15年。在此期间,作为经济发展助推器的银行业,理所当然地成为企业发展浪潮中的热点,特别是私人创办经营的华资商业银行大规模兴起,出现一批经营有实效、不断创新、信誉日增的银行,如"南三行""北四行"等;而具有国家银行性质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一阶段,中国银行业在继续履行为国家"收回利权"责任的同时,还在服务社会、培养人才、职工福利、捐助慈善等方面承担其对社会应尽的责任。
【关键词】北洋政府时期  北四行  交通银行  南京政府  职工福利  华资  金城银行  存款业务  银行储蓄  中法实业银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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