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型期国有企业融资机制的约束效力
1998-05-30分类号:F832.5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
【摘要】在整个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融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融资渠道虽被拓宽,但企业使用资金的“预算软约束机制”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但市场融资方式的引入并不意味着“软约束机制”的消失,相反,对转型期的国有企业来说,其约束力是相当有限的,这是转型经济中所特有的现象,其内在的根源仍然缘于不合理的产权结构。这说明市场融资机制和国有企业特有的运作方式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其关键仍然是“约束效力”问题,所以国有企业市场直接融资方式中也必须有一套相应的强化约束效力的方法
【关键词】国有企业 融资机制 资本市场 直接融资方式 债券融资 转型经济 股本结构 上市流通 定价功能 流通股本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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