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广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2016-03-15分类号:F842.64;D922.284

【作者】朱伟忠  吴茜  陈敬元  
【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摘要】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广东是我国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灾害造成的巨大影响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临重大风险敞口,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巨灾保险制度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探讨广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计广东巨灾保险制度的总体框架,指出广东巨灾保险应以台风、洪涝、地震灾害及其次生灾害为保障对象,以指数保险为基础,建立巨灾保险、再保险、巨灾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层次损失分散补偿机制,更好地发挥保险在灾害应急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巨灾保险  巨灾再保险  巨灾基金  指数保险  多层次损失分散补偿机制
【基金】广东金融学会2014-2015年度重大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南方金融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