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中个人信息开发利用法律问题研究
2016-08-31分类号:G201;D913
【部门】安徽科技学院图书馆
【摘要】个人信息法律属性在我国尚无法律上的明确定性,信息主体和信息控制人权利保护缺少直接法律依据。从交易实践和有关政策法律文件看,个人信息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信息主体对个人信息享有信息自决权、信息财产权和救济请求权。信息控制人对其掌控的个人信息享有控制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为平衡信息主体和信息控制人的合法权益,二者在行使权利过程中都要受到一定限制。文章在介绍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定义与分类基础上,对个人信息法律属性、个人信息原权利人和控制人权利与限制进行讨论。
【关键词】大数据 个人信息 开发利用 法律问题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信息服务与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研究”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3&ZD178
【所属期刊栏目】情报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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