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权利视角下高校图书馆梯度服务探讨
2016-09-14分类号:G258.6;G252
【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本世纪初,图书馆学界回归图书馆学规范,探讨图书馆权利并对其界定基本达成共识。但泛信息化时代,民族文化软实力的增强,不能忽视碎片化、消遣式浅层阅读日渐盛行的消极影响。为此,图书馆权利内涵应予以拓展,重新界定为公众自由、平等与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权利。高校图书馆侧重通过比例平等的贯彻,保障内涵拓展后的图书馆权利的实现。梯度服务赋予高校图书馆职责以更强主动性与针对性,分别满足不同培养阶段与层次的读者群体文献信息需求,保障其充分利用图书馆的权益。
【关键词】图书馆权利 高校图书馆 梯度服务
【基金】上海财经大学2015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基于财政法权类型化视角转移支付规制路径研究”(项目编号:CXJJ-2015-384)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