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治理的多中心体制:内涵、机制与实践路径
2016-09-25分类号:G522.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从义务教育服务产业的视角出发,义务教育治理不仅是政府的职能,而且是市场与社会的责任,更是政府、市场与社会不同主体的合作互动。义务教育是混合供给的服务产业,既然如此,义务教育治理就是多中心的结构安排。这意味着权力结构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决策单位与制度供给的多中心、治理机制与组织安排的多样化。要构建义务教育治理的多中心体制,不仅需要推进政府教育职能的转变,也要促进义务教育服务产业的发展并提升其自主治理能力,还需要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以实现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合作治理。
【关键词】义务教育 多中心 教育服务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