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发展农村合作性金融
2016-05-01分类号:F832.35
【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
【摘要】近年来,我国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尚处于萌芽探索阶段,随着农村信用社"去合作化"改革的不断推进,部分农村地区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现象日益严重。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关键词】合作性金融 合作社内部 中央一号文件 合作金融组织 资金互助 服务供给 合作经济发展 部分农村地区 农业债券 组织发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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