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2016-10-10分类号:F832.51
【部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
【摘要】在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监管部门对发行人所披露的信息仅进行形式上的审核,将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的判定权交给市场。而目前,我国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监管权责不清和投资者不理性等问题。因此,应从修订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事后监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中介组织监督作用、提高投资者判断意识与监督作用等五方面构建股票发行信息披露体系。
【关键词】股票 注册制 信息披露制度 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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