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加工和使用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中的竞技运动——兼论竞技运动体育手段化
1992-04-01分类号:
【部门】辽宁师大体育系
【摘要】1991年国家教委“13号”文件《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体育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通知》中强调指出:“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术科课程统列为体育手段与方法”。这就是说要把这些竞技运动作为体育手段。然而这些竞技运动作为体育手段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竞技运动都能成为体育手段,而是需要选择、加工、改造才能成为体育手段。我国的学校体育目前存在的问题正是缺少这一过程。 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受体育与竞技不分的传统观念影响,人们在学校体育实践中,常常习惯把学校体育教学大纲中的那些竞技运动项目原封不动地搬来作为体育教学的内
【关键词】体育手段 学校体育实践 体育教学 普通高等学校 身体发展 运动技术 现代学校体育 基本活动能力 兼论 跨栏跑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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