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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与市场开放——以韩美FTA为例

2016-07-01分类号:F757.12

【作者】李俊  
【部门】南开大学  
【摘要】双边FTA(自由贸易协定)作为服务贸易市场开放的一种形式正日趋成熟,许多国家通过FTA对服务市场的开放进行承诺或限制。韩美FTA是美国近20年来最重要的FTA,反映了美国在服务市场开放方面的一般原则。研究发现:美国的知识产权服务和旅游服务部门是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部门,在韩美FTA中承诺的开放度最高;金融部门有较强的竞争力,但由于其事关经济安全的核心地位,故美国在韩美FTA中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有较强的限制;在专业服务部门,美国各州的法律所限,在各州的开放程度不同。美国FTA服务部门的开放程度受到产业竞争力、经济安全和地方利益诉求等多种因素制约。
【关键词】服务贸易竞争力  韩美FTA  负面清单  市场开放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参与2016年APEC秘鲁会议”(15JJD810014),项目负责人:孟夏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问题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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