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税制的国际协调
2016-10-01分类号:F811.4
【部门】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要求各国之间加强合作,这为解决各国转让定价税制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提供了新契机。转让定价调整所引发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有事后调整和事前预防两种解决途径。事后调整通常包括单边协调、相互协商程序和国际税收仲裁;事前预防主要指预约定价协议。这些解决方式存在缺陷和不足,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促进各国之间转让定价税制的国际协调。
【关键词】转让定价税制 相互协商程序 国际税收仲裁 预约定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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