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东盟国家直接税的比较与协调
2016-03-01分类号:F811.4
【部门】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建成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关系进入了一个全面发展的新时期。由于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缺乏完整的税收协调法律框架与协调机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直接税税制存在较大差异。本文比较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直接税的异同,并提出在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背景下,未来中国与东盟各国直接税税收协调的建议。
【关键词】东盟 自由贸易区 直接税 税收差异 税收协调
【基金】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个人所得税制纵深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3BJL026)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