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会计“双分录”核算——“资产基金”与“待偿债净资产”账户的核算
2016-11-11分类号:F810.6
【部门】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江苏大学财经学院
【摘要】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发布的《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要求政府会计主体同时编制预算会计分录与财务会计分录,即"双分录"核算。此前,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8日发布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资产基金"账户与"待偿债净资产"账户体现了政府会计的"双分录"核算,二者既存在区别但又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关系,通过分析"资产基金"账户与"待偿债净资产"账户的核算,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双分录"核算的意义及作用。
【关键词】行政单位 双分录 资产基金 待偿债净资产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5YJC630096); 财政部全国会计科研课题(项目编号:2015KJB009)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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