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汽车金融案例争议看利息收入确认问题
2016-08-01分类号:F721;F715.5
【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摘要】一、基本案情A公司为某汽车金融公司,在其开展的业务中涉及为汽车经销商提供资金服务与安排。业务流程如图所示:当汽车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选择了低息(零息)的贷款购车服务方案,并与汽车经销商签订低息(零息)购车协议后,汽车消费者要与A公司签订购车贷款协议,以获得资金的支持,并根据协议约定按期偿付本金和利息。由于A公司在与汽车消
【关键词】汽车金融 收入确认 汽车消费者 购车贷款 服务方案 利息支出 企业借款 所得税法 利息收入 金融商品转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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