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与投资者保护
2016-10-01分类号:F724.6;F832.4
【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法律与监管研究基地
【摘要】未来,应该从网贷监管体系建设、平台微观审慎监管和投资者风险教育等领域强化网贷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网络借贷(P2P)成为互联网金融重要的业务模式,2015年网络借贷交易规模达到1.18万亿元,2016年上半年行业总成交额8264亿元,但是,网络借贷行业存在"洗白""自融"和欺诈三种风险模式,且风险爆发呈现加速态
【关键词】投资者保护 P2P 借贷交易 审慎监管 加速态 投资者风险 洗白 客户资金 投资者利益保护 银监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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