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股权众筹本土化发展的瓶颈及监管研究——以中美比较为视角
2016-04-15分类号:F724.6;F832;F713.36;F837.12
【部门】西华大学
【摘要】股权众筹虽起源于美国,但正好契合了我国小微企业强烈的融资需求和民众迫切的投资需求,因而在我国呈现出爆发增长的态势。由于与美国的政策、经济环境不同,股权众筹在我国本土化发展中遭遇到法律和信用两大瓶颈,监管迫在眉睫。以小额豁免的方式对其合法性加以认可、鼓励互联网企业获取民营征信机构牌照以完善信用体系,都将有利于我国股权众筹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股权众筹 中小企业融资 互联网金融 小额豁免 金融监管 信用体系建设
【基金】四川教育厅科技金融与创业金融研究中心基地项目“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与法制监管研究”(项目编号:JR201402);四川教育厅项目“我国互联网众筹法律制度构建研究”(项目编号:W15112219); 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互联网金融系统性风险及其监管研究”(项目编号:W15212317)
【所属期刊栏目】西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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