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借贷到普惠金融:网络贷款平台异化的金融法矫正
2016-06-10分类号:F724.6;F832.4
【部门】文华学院
【摘要】P2P网贷为小额贷款而设,其创立目的与普惠金融的理念高度一致,本应该成为普惠金融的推动剂,然而我国P2P网络贷款高度繁荣的同时出现异化现象,P2P网贷平台成为了另类金融机构,与普惠金融的要求相去甚远。P2P的非理性繁荣和异化表征着我国金融环境和监管制度存在缺陷,导致P2P网贷平台不能发挥原有的功能。传统的民商法律规范面对P2P平台的异化束手无策,需要监管制度及时补位,金融法通过重新定位P2P小额信用贷款、实施平台分类监管、打击非法集资等手段对异化的平台进行矫正,使其重回践行普惠金融之路。
【关键词】P2P网贷 金融创新非理性繁荣 普惠金融 金融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武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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