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与农产品价格改革
2016-10-16分类号:F323.7;F842.66
【部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摘要】农业保险如何参与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一直广受关注。在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多次提出政策性指导意见。要深入了解这个问题,并能真正将农业保险变为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有效工具,笔者认为,需要在把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异质性以及持守保险经营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探讨市场风险的可保性,充分认识价格指数保险的可能局限。以收入保险作为农产品价格保险的主体产品形态,审慎参与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关键词】农产品价格 农业保险 收入保险 产品形态 市场风险 可保性 保险经营 异质性 价格风险 目标价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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