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约束下我国实施农地证券化的理论基础与路径设计
2016-12-15分类号:F321.1;F832.51
【部门】铜陵学院经济学院
【摘要】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如何让不能移动的土地借助流转方式金融创新流动起来,必将成为我国新一轮农地制度重大变革。农地证券化并不必然导致农民失地,"三权分离"后,证券化产品的标的物都是经营权而不是承包权,用于经营抵押、担保也是经营权,承包权永远在农户手中,奠定了我国集体产权约束下农地证券化的产权基础。农地的稀缺性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使土地未来的市场价值上升,并有着稳定的收益流,奠定了土地证券化的金融学基础。对于农地流转方式金融创新,农地确权是基础,SPV主体构建是核心,农地证券化模式选择是关键。
【关键词】集体产权 农地证券化 SPV 土地确权
【基金】2013年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用机理及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3BJY053;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城乡统筹视角下我国农地证券化模式选择和体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5YJA790034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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