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建公租房的制度障碍及其突破
分类号:F301.3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重庆市地方立法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天津捍正律师事务所
【摘要】近年来,在集体土地上建公租房的试点不断扩大,但这一做法不仅面临着《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障碍,而且还有违反《宪法》的风险。因此,为推动集体土地上建公租房试点的顺利施行,不仅需要修改《土地管理法》,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进行法人化改造,并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作为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实现方式,而且还需要对《宪法》第十条第一款做出新的解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明晰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责。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 公租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股份合作制
【基金】重庆市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2014);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理论探索与制度设计”(13JZD007); 重庆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首批项目(2013)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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