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2016-05-01分类号:F301;F812.42
【部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摘要】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我国自1994年1月1日起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土地增值税。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然而,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土地增值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体现在纳税人方面的问题主要是:(1)预缴不到位。有的房地产企业未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收益 预缴 国有土地使用权 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 税收执法风险 房地产业 房地产企业 税务干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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