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下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契约关系及其治理——以中国城市基础设施PPP为例
2016-02-02分类号:F283;F276.5
【部门】浙江财经大学中国政府管制院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
【摘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已成为推进中国新型城市化,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PPP模式的实际运行涉及复杂的契约关系,其中政府和民营企业间的契约关系最为关键,由于双方在PPP模式中的目标导向差异和可能采取的机会主义行为,凸显出严重的契约治理问题。本文运用轮流出价合作博弈模型,论证了股权契约治理是政府和民营企业契约治理的核心内容。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政府应给予其较大的股权比例,同时需要形成政府和民营企业股权契约相互制衡机制,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PPP项目契约治理效率。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契约关系 契约治理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系创新研究”(12&ZD211)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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