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CDM项目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2016-05-25分类号:F275;F276.6
【部门】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摘要】《京都议定书》中的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促使我国企业融入国际碳排放交易市场,该项目在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和环保效益的同时还面临着程序的复杂性和减排的不确定性,因此信息披露如果仅侧重于预测性的经济收益和环保效益会导致信息不对称,增加决策风险。本文以涉足CDM项目的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分析了2005-2012年上市公司CDM项目信息披露状况,指出披露内容和方式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规范CDM项目信息披露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信息披露 临时公告 定期报告
【基金】江苏省教育厅201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以江苏省重污染行业为例”(项目编号:2012SJD79002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江苏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ZDIXM0047);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青年教师科研发展基金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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