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国有企业透明度评价体系设计与应用:以中央企业为例
2016-02-15分类号:F276.1;F271
【部门】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透明度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作为全民性质的国有企业更应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等重要信息,确保应有的透明度,以利于社会公众监督权的行使。本文以国有企业产权属性为逻辑基点,参照上市公司透明度评价标准,构建了以"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为基本构件的非上市国有企业透明度评价体系,并以国务院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为例,进行了2012-2014年度样本企业透明度指数的测算和分析。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非上市国有企业透明度水平低且没有实质性改观,行业之间存有差异,企业间的个体差异巨大;近期,应将提高透明度作为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新突破口,并立法建规,落实责任主体。
【关键词】公司治理 非上市国有企业 评价体系 透明度指数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公司治理导向的国有企业信息披露与监管制度研究”(09YJA630084);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混合所有制改革视阈下国有企业分类治理研究”(15-ZZ-GL-04)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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