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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中长期激励若干问题研究

2016-06-23分类号:F276.1;F272.92

【作者】肖婷婷  
【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  
【摘要】对于国有企业负责人实行中长期激励的手段各有利弊,需要因人而异。企业是否实行股票期权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虑:(1)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是否能够真正有效地激励职业经理人搞出好的业绩,特别是中长期的业绩,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得到明显改善;(2)在我国国有企业实行股票期权制度是否可以使企业所有者——全体人民更好地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3)企业负责人是否可以完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负责,即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具有完全的决定权,人财物具有完全的处置和支配权,对企业运营效果、盈利或者亏损即经营业绩承担完全责任;(4)实行股票期权制度,可以吸引和留住人才,防止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关键词】国有企业负责人  中长期激励  股票期权
【基金】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项目编号:LKY-2015M-16课题组成员:刘学民、马小丽、刘军胜、王学力、常凤林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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