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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内涵与实证分析

2016-08-15分类号:F275

【作者】常耀中  
【部门】湖南工程学院管理学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摘要】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是企业为公共制度供给的交易秩序公共品而承担的费用,私人契约建立和运行所产生的费用不包含在其中,但公共制度能改变私人制度建立和运行成本。基于交易费用理论主体视角,按照私人契约作为私人品和公共制度作为公共品的两类交易对象、按照市场交易和科层协调的两个交易环节,可把交易制度划分为四个类别。宏观调控制度、微观管制和微观管理等各类公共制度以不同方式分别向市场交易环节和科层协调环节注入交易秩序,企业相应地为这些好处支付税费,或为所产生外部性而得到补贴或受到处罚,这些构成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可采用企业财务指标基于数据样本加以统计性描述。
【关键词】公共制度  私人契约  交易成本  主体视角
【基金】湖南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企业管理学科》(湘教发[2011]76号);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项目“‘后化债’时期地方本科院校财务管理目标体系的构建研究”(项目编号:XJK014AGD006);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低碳产业链与产业绿色竞争力提升”(项目编号:11YJA790190);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城际产业链及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2YBB070)中间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经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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