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研发双方会计核算分析
2016-10-20分类号:F275.2
【部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摘要】为了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7年起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研发费用的界定及税前扣除问题,同时也规定了委托研发费用扣除的相关问题,但对于委托双方的会计核算没有明确的规定。本文从委托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不同、成果所有权不同及委托方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研发费用扣除的时点不同,探讨了委托双方的会计核算。
【关键词】委托双方 研发费用 会计核算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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