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子分析法在企业绩效评价中的应用——主观评价标准不可由数据逻辑代替
2016-08-15分类号:F275
【部门】青岛大学商学院
【摘要】研究方法的正确运用,是保证研究结论可靠的重要前提。在企业绩效评价领域,部分学者采用因子分析法提取因子,然后以不同因子的方差贡献为权重,计算综合因子得分并对研究对象进行综合排序和评价。这种将主观评价标准交由数据逻辑的权重确立方式,缺乏理论和现实意义,其科学性值得商榷。研究建议将因子分析法与其他方法结合使用,以确保研究过程的科学性。
【关键词】因子分析法 实证研究 企业绩效评价
【基金】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上市公司企业内部控制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5CGLJ07)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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