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安全规制治理评析——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
分类号:F203
【部门】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日本食品安全规制治理呈现多中心治理格局:政府层面的规制机构是农林水产省与厚生劳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监督规制者的机构,进行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并监管农林水产省与厚生劳动省的工作;日本相关行业协会,如农协和生协,协助政府制定规制政策,成为政府与消费者之间沟通的桥梁;日本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道德与社会压力下,自我规制效果良好;日本消费者作为日本食品安全的体验者与监督者,拥有多种信息获取与诉求渠道。通过对日本食品安全规制治理结构的考察,可以发现,多中心治理格局的出现需要政府设置有效的规制机构,需要同其他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合作,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诉求渠道,同时企业自身的道德自律也非常重要。
【关键词】食品安全 规制治理 自我规制 多中心治理 风险评估
【基金】2014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制现状及对策研究”(L14BJY034); 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一般研究项目“辽宁省食品安全规制绩效与路径研究——基于多中心治理理论”(W2015331)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日本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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